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促进内蒙古文艺事业长期繁荣发展。2021年8月25日下午,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与内蒙古文联签署关于文艺知识产权权益保护战略合作协议,正式就共同开展文艺工作者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建立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更好地维护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协议,双方将通过人才、知识、渠道、资源、技术等的互利共享,共建知识产权创作、运用、保护、管理等机制。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将优先为内蒙古文联会员提供作品登记、维权举报、纠纷调解、专题培训等服务,帮助会员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技能。这个协议的签定,顺应了文艺事业发展新情况、新要求,将大大提高我区文艺保护工作的力度和实效,为我区文艺精品创作提供强大的助力。今后,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内蒙古文联还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版权局)的指导下,鼓励文艺工作者紧跟时代发展,积极关注“互联网+文艺”的知识产权保护,使用新模式,共建内蒙古文联权益保护公共服务平台,为广大文艺工作者提供更多、更实的知识产权服务,在推动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的同时,为艺术创作的创新、运用和保护贡献来自知识产权工作者的一份力量。
签约仪式后,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老师为与会人员进行了知识产权权益保护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