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告 > 正文

关于受理巨野大蒜等2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2022/1/25 15:20:37浏览:720 次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山东省、江西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巨野大蒜、上栗花炮等2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产品名称

省份

申请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建议的

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

地方人民政府界定

产地范围的建议文件

标准或技术规范

1

巨野大蒜

山东省

巨野县

人民政府

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

现辖行政区域

巨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巨野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巨政函〔2019〕15号)

巨野县农业地方技术规范:DB371724/T 001-2016《巨野大蒜》

2

上栗花炮

江西省

上栗县

人民政府

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

现辖行政区域

上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上栗花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范围建议的请示(栗府文〔2021〕58号)

萍乡市金坪烟花制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P001-2019《上栗花炮 烟花爆竹 烟花》
上栗县金合出口花炮厂企业标准:Q/JH002-2019《上栗花炮 烟花爆竹 爆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1月20日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推荐新闻

Recommend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