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福建省武夷山市一品正岩茶精制厂等17家企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的公告(第37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三七七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因企业已注销等情形,决定注销福建省武夷山市一品正岩茶精制厂等17家企业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现将名单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7家注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企业名单.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