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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博会为“一带一路”国家商事法律合作和知识产权合作提供交流对话平台

2022/8/19 16:50:05浏览:577 次  

  正在陕西西安举行的第六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丝博会”),首次以商事法律与知识产权合作为议题举办论坛,为探讨“一带一路”国家进行商事法律合作和知识产权合作提供交流对话平台。

  2021年,中国发布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务实合作等方面作出新部署。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卢鹏起表示,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推进和深化同“一带一路”国家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激励和保护“一带一路”创新发展、推进国际营商环境建设。

  今年5月5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在中国正式生效,标志着我国向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迈出坚实步伐,充分体现了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立场,以及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的坚定决心。

  柬埔寨工业、科技和创新部顾问、工业总司副司长涅特维博(Ngeth Vibol)表示,柬埔寨与中国积极展开专利审查合作。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柬中双方签署了关于知识产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等文件,取得了丰硕成果。

  由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各不相同,中国的企业和公民在对外投资中会面临贸易纠纷、劳工、环保、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法律风险,因此对专业律师、商事仲裁机构和商事调解机构的需求日益增加。

  在本届丝博会中首次设立的RCEP展馆中,律师吴青洋正在商事法律服务展位向到场观展的企业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我们设置法律咨询的目的就是为进行跨境贸易的企业预防和面对风险提供所需的公共法律服务。”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表示,要坚持构筑“严格保护、活力迸发”的知识产权新高地。

  2022年,陕西省高院印发了《关于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近年来,陕西省高院会同省知识产权局、省自贸办、西安海关等部门制定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指导意见》《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指导意见》,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在统筹国内与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与国际治理的方针指引下,在健全国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前提下,基于RCEP知识产权条款,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国际对话与合作,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与软实力,改变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领域的被动接受的情况,逐步成为该领域的引领者和规则制定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成员管健说。

文章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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