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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增 5 所高校设置“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

2020/3/9 14:38:43浏览:4773 次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公布了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结果显示,批准增加华东交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福建江夏学院、河北金融学院、广西警察学院 5 所高校设置“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030102T)。


2020年新增 5 所高校设置“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


截至今年,全国已有 93 所高校设置知识产权本科专业。

此外,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法学类专业已增加到 7个,具体名单如下:


2020年新增 5 所高校设置“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

                                          注:特设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T表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在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


2020年新增 5 所高校设置“知识产权(法学)本科专业”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教高函〔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我部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经申报、公示、审核等程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结果,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了同意设置的备案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新增目录外专业点名单。本年度各高校新增备案专业1672个、审批专业181个(含130个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51个目录外新专业),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47个,撤销专业367个。


现将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予以公布。同时,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基础上,增补了近年来批准增设的目录外新专业,形成了最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一并予以公布。


请各地各高校认真做好新设专业的建设工作,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导向、特色导向,把按社会需求办专业作为专业设置和调整的前提条件,把落实国家标准作为专业建设的底线要求。要根据社会需求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招生规模,持续改进和提升专业内涵。要健全质量保障,加强对新设专业的检查,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附件:(复制链接至浏览器查看附件: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2003/t20200303_426853.html)

1.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教育部

2020年2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iprdai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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