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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起!专利费减备案可以电子提交了!

2020/4/7 16:30:46浏览:6064 次  

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费减备案业务,简化相关业务流程,自4月7日起, 申请人在提交费减备案请求时,可以电子形式上传证明文件,无需寄交或面交至审核机构。特此通知。

 

           关于调整专利费减备案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doc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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