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的《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费用汇交的谅解备忘录》,自2021年12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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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发保字〔202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司法厅(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
国知发保函字〔2021〕161号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标准认定有关事宜的请示》(黑知呈〔2021〕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